close

藍委提案,綠委協商,法部原則同意...
檯面上的政治人物想權想瘋....
台灣真的沒救了...要不要乾脆把監察院廢掉,改成隸屬立法院的監察部算了.

============================================================
藍委提案 立委有權查你我個資
自由 "2009/03/09 04:09"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立法院審議中的「個人資料保護法草案」,國民黨立委謝國樑等人提案增列「民代免責條款」,免除民意代表蒐集個人資料的事前告知義務,一旦立法通過,民代權力更增、言論免責保護傘也將「撐得更大」,據指出,主管機關法務部及司法院已原則上同意,法務部建議限縮僅適用中央民代,地方民代暫不納入。

法部及司院 已原則同意
由於「個人資料保護法草案」被行政院和法務部納入優先法案,法務部長王清峰今天到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業務報告時,將力推個資法草案,據悉,本週五將朝野協商是項草案,法務部希望本會期能完成立法程序。

「民代免責條款」規定在「個人資料保護法草案」第九條第二項第六款,明訂:「民意代表基於質詢問政之目的而蒐集之個人資料」,免除向當事人事前告知義務;民進黨團曾有不同意見,但同意朝野協商,法務部則強調上述條款僅限民代問政時使用,如挪用做問政以外用途,仍須負民、刑事責任,無法免責。

免事前告知 限問政使用(編按:以立法委員的素質,最好真的會乖乖問政使用,而不會用來打壓異己)
除民代外,行政院版草案規定媒體、學術單位和公務機關也享有事前告知義務豁免權,但法務部說,蒐集、處理及利用個資行為,如不符草案規定、侵害隱私就須依本法處罰。

另修正草案第二十八條將資料外洩賠償上限提高到十億元,由司法院和法務部主張,朝野立委大多贊同,司法機關認為,公務和非公務機關使用民眾個人資料情形普遍,應加重賠償責任,才能保護民眾隱私權;現行條文賠償上限僅為兩千萬元。

草案第二十九條加重公家機關和企業責任,受害民眾索賠時,原則上不須負舉證責任,但非公務機關要證明「無故意或過失責任」才能免責,公務機關則須負「無過失責任」,只有在天災、地震等不可抗力才能免責。

至於草案第二十二條賦與縣市政府有「行政檢查權」,不須透過法院審查即可查扣企業非法所有的個人資料,但因朝野立委擔心少數縣市政府藉機黨同伐異,選舉期間拿來綁樁、催票或賄選用途,本草案條文可能刪除。

法務部官員說,憲法保障民代言論免責權,民代問政資料經常由第三人提供,如皆須事前告知,難免造成質詢和問政困擾。以美國來說,國會議員享有調查權,問政空間較大,台灣立委權限不若美國來得大。

帳戶全都露 恐侵害隱私
但有法務部官員坦言,立委免責條款雖有立法空間,但如何在民眾隱私權保護及立委問政的言論免責間取得平衡點,確實需要三思。(編按:那些腦袋裝屎的政客會三思?用什麼思?屁眼嗎?)

依現行刑法對國防以外機密的規範、醫事法等法律,國家機密、偵查中資料及病歷資料等,將被限制蒐集與公開,不受立委免責條款拘束,但銀行帳戶資料、刷卡資料則無法律禁止取得和公開,如立委任意蒐集、且拿來做不當使用,將引發隱私權爭議。
============================================================

立委擴權查個資 立院將成最大徵信社
自由 "2009/03/10 04:09"

〔社會新聞中心/台北報導〕立委提案增訂個資法立委免責條款,讓立委問政可不經告知而任意蒐集民眾負債、政黨傾向、升遷等個人資料,並獲法務部同意,民間司改會律師高涌誠說,若立院通過這法案,有可能讓立院成為全國最大的徵信社,並助長爆料文化;也有檢察官說,這有違法務部宣傳海報「個資無國界、保護零威脅」口號。法務部面對各界撻伐,昨晚突一改立場表示「還要審慎評估」。

法界憂助長爆料文化
原本法務部到昨天傍晚,仍表示同意增訂「立委免責權條款」的立場,並指要發新聞稿說明,但昨晚九點多政策大轉彎,政務次長黃世銘說,法務部會審慎評估,並取消發新聞稿。

司法院秘書長謝文定指出,個資法草案的主管機關是法務部,立院委員會審查草案時,司法院曾建議在立委免責條款內,加上但書:「對於無關公益屬於私德者不行(免責)」,顯示司院其實是反對立委免責條款。

民間司改會律師高涌誠認為,這是立委擴權的「自肥立法」,他看不出有立此法的必要。他說,將蒐集個人資料列入民代免責權範圍,是個孤兒立法,雖然大法官解釋認為立委有調查權,但目前立委如何執行調查權並無法律規定,也就是說,立委目前難以執行調查權,即便修法讓民代可不經當事人同意蒐集個資,也不等同醫院、學校或公務單位就一定得提供個人資料給民代。他指出,公務機關可以拒絕立委調閱個資的要求,立委僅能自行去蒐集,因此,高涌誠認為現階段立這個法「很奇怪」。

法部改口要再審慎評估
有資深檢察官指出,這個法律若通過,立委自第三人處取得的個人資料,可未經當事人同意而運用,將來有可能出現一種狀況,就是有人去廣泛蒐集個人資料,然後再販賣或提供給立委,立委即可任意蒐集個人資料,這恐會讓立法院成為全國最大的合法徵信社,有心人士也會藉提供個資供立委爆料的方法,達到打擊政敵或對手的目的。

高涌誠指出,立委不經通知,即蒐集個人資料拿來問政,他認為「問政」的定義也不明確,應該只能限用在質詢台上;而且他認為,質詢不等於爆料,兩者應該要有區隔,相關的法律條文應該要更明確,以避免爭議。
============================================================

隱私全都露 民眾權益誰來顧
自由 "2009/03/10 04:09"

〔記者林俊宏、劉志原/台北報導〕公私部門個資外洩案例層出不窮,不少政治人物、影視名人或小老百姓都因此受害,深惡痛絕;民眾質疑,立委怎能不亟思加強保障個資,反而欲立法增訂立委免責條款

巴紐案爆發期間,曾有立委公開前總統府秘書長邱義仁用台新銀行白金卡刷卡七百餘萬的消費紀錄。經辦案人員過濾,發現台新銀信用卡二組襄理沈俊宏涉嫌竊取邱義仁刷卡資料,北檢上月依妨害電腦使用罪將沈起訴。這件案子檢方雖將沈嫌揪出,但將刷卡資料爆料出來的相關人士並沒有事。

此外,北檢去年偵辦另起熊世芬個資販賣集團,發現集團資料來源廣泛,不但有不肖警員或健保局員工配合賣資料,連八卦媒體都成為下游客戶,長期鎖定名人資料購買,再跟蹤爆料,據知包括前第一家庭、星光幫楊宗緯和甜心教主王心凌都被「出賣」。辦案人員查出,被洩漏的個資包括,被害人的身分證字號、地址、車籍資料、電話號碼、婚姻狀況、出入境日期等資料,每筆約以二千到八千元不等價格被賣出。

北檢和板檢去年也破獲勞保局台北辦事處職員等人,涉洩漏超過六千筆民眾保險證號碼個資給討債集團的案例,讓欠債民眾不堪其擾。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gentaro 的頭像
    gentaro

    戲夢閣

    gentar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