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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發生在民國92年4月11日台北市鬧區的新聞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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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
台北車站忠孝西路前面,下午2點多發生的這場跳橋鬧劇,總算平和落幕,制服過程中,最重要的關鍵人物,就是今年40歲的員警袁正雄,因為他成功的分散了阮志忠的注意力,讓其他員警有機會靠近,迅速將阮志忠制服。

中正第一分局刑事組的員警,今年40歲的袁正雄,在這場救援行動中,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因為他的勇敢,假裝和阮志忠對罵,分散他的注意力,才讓其他員警能即時將他制服,並且順利救出被他當作人質的小女兒。

袁正雄表示,他自己也有一個15歲的孩子,就一個父親而言,他絕對不希望自己的親骨肉受到傷害,所以才會決定上天橋,和阮姓男子一搏,最後總算是虛驚一場。

來自高雄市苓雅區的阮志忠,為了爭取女兒監護權,10日北上尋求外界協助未果,下午他帶著女兒在台北市忠孝西路、靠近中山南路段的人行天橋上,手持美工刀,當眾威脅要攜女跳天橋自殺。

警方表示,根據了解,阮志忠的女兒是他與有夫之婦的非婚生女兒,但因女兒的生母與丈夫的婚姻關係仍然存續中,在法律上女兒的監護人為生母及生母的丈夫,依現行法律規定,不能將監護權改判給阮志忠,阮志忠因此北上求助,不料求助未果,導致此鬧劇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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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輕描淡寫的新聞背後,卻有個悲慘無比的傷心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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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網址
民國九十二年四月十一日下午,車水馬龍的台北市街道,竟然上演了一場人倫悲劇,一個年輕男子挾持了一名小女孩,手上來拿著一把美工刀,不時將美工刀往自己的身上刺,甚至架在女孩脖子上,深入了解後,這名男子竟然是小女孩的親生爸爸,到底發生了什麼事,要用如此慘忍的手段告知世人呢?他的背後又有什麼不為人知的心酸呢?

  現年三十八歲的阮志忠,民國八十一年認識了謝麗貞,倆人過著恩愛甜蜜的生活,並且在民國八十五年生下一名可愛的小女孩,開心的阮志忠以及家人,高高興興準備幫小孩入籍阮家時,赫然發現同居多年的女友卻是人家的老婆!但是一心希望脫離前夫的謝女,在阮家努力爭取下,於民國八十九年,向法官訴請離婚獲准,恢復自由身,讓疼愛女兒的阮志忠,終於可以明正言順的幫女兒入籍阮家,但是每每向戶政機關申請,文件都被退回來。

  據內政部發給苓雅區戶政事務所的公文顯示,因為和阮志忠同居的謝女,生下小孩時是有婚姻關係的,依照民法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這名女童的監護權應該屬於謝小姐的配偶王先生,明明是自己的親生女,卻無法入籍一事,經過長達七年的抗爭後,仍然沒有結果,求助無門的阮志忠,因此演出激烈的自殺鬧劇。阮志忠瘋狂的舉動,果然引起社會震撼,以及政府單位的關注,不過阮志忠真的能解決問題嗎?他能夠如願以償爭取到小孩的監護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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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整整七年,阮先生苦苦南北奔波七年,得到的答案,永遠只有一句"一切依法辦理"。小孩七歲了仍然沒有戶口,到了此就學年齡,如果沒有身分證明,依法小孩必須送去領養家庭,這叫身為親生父親的阮先生情何以堪?

戴立忍導演將此片改編成黑白電影"不能沒有你",希望能記錄下這幾年來台灣官僚的迂腐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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